杨舜
王思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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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3-31
日期: 2025-03-24
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商会的管理,提高商会会员单位的整体素质水平,增强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沟通作用,更好的为入驻商会会员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员准入
(一)凡在广东省范围内经工商行政部门批准登记从事再生金属行业的企业和与再生金属行业有关的产、供、销、科研的单位,只要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承认并拥护本会章程,均可提出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便可成为本会会员;
(二)本会会员为企业会员。企业会员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企业;
(三)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所从事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实力,对推动本会的工作有一
定的能力;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未被工商行政及税务主管部门吊销过证照的;
5.在加入本会前没有参加过党和国家明令禁止或取缔的社团组织;
6.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自愿为本会热情服务,积极参加本会活动,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各种活动权;获得本会各种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应尽以下义务
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三、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会员登记表;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四、会费缴纳
本会原则上不收取会员会费,会员可以自愿缴纳。
五、会员管理
(一)申请加入会员的资格初审时要认真、客观、细心,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会员入会,影响商会声誉和形象;
(二)会员登记信息随时更新,会员单位遇有信息发生变化,及时向秘书处报备,以便商会能够了解到会员更新的信息;
(三)商会工作人员要对会员登记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会员同意,不得泄露会员的商业机密;
(四)商会对会员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退会的会员登记信息另建档管理一年;
(五)掌握每位会员的基本信息和必要数据,建立对会员回访和会员意见的反馈机制,及时修改会员已经变更的信息和数据档案;
(六)必须和会员建立稳定可靠的联系方式;
(七)准确记录会员退会原因,妥善保存确认已经退会的单位和个人的档案;
(八)如实记录会员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
六、会员任职
(一)会员依据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有权自荐或推荐符合规定条件的会员参入商会内部职务的候选;
(二)商会设会长、党支部书记、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等职位;
(三)任职产生
换届时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
七、其它管理
(一)全体会员要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会议、培训、讲座及其他联谊活动。本人不能出席的,经会长批准后,可委派他人代表参加;
(二)全体会员要积极关心商会的建设;
(三)全体会员要遵纪守法,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四)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八、附则
本制度由商会秘书室负责解释,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