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简介
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成立于2003年4月26日,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成立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一直坚持服务为先、维护行业利益、推动改革创新、促进产业升级,不遗余力推动产业发展,目前共有会员单位170多家,已覆盖金属进口——拆解——初加工——深加工——终端产品的完整产业链。 【详情】
协会领导
会长
  • 杨舜

秘书长
  • 王思幸

协会章程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清远市金属行业商会,英文译名是Metal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Qingyuan,英文缩写是MIAQ。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本会是由清远市范围内从事再生金属行业的企业、个人和相关单位自愿结成的地方行业性社团,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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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两个《清单》优化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 2025-02-08 点击数量:0

为解决社会广泛关注“小案重罚”和“类案不同罚”问题,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管总局认真总结各地执法实践,于2月7日发布《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以下简称两个《清单》)。

在充分考虑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当事人主观过错和获利情况的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制定清单对12种首次违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其中,“首违不罚清单”包含8种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轻微免罚清单”包含4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为确保两个《清单》依法有序实施,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了“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规范执法程序、科学设定处罚清单”5项要求,特别是对当事人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的,明确了“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督促引导积极整改、依法退赔消费者损失和履行召回义务”等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将全面推行监管为民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基层期盼,按照“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宽严相济”执法原则,对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能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减罚免罚,对于影响群众健康安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守护消费市场安全底线和公平秩序,不断优化消费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