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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亮码入企”、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提供“上门服务式指导”…… 清远打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组合拳”
清远日报讯 (记者/黄馨 通讯员/何桂榕) 实行“亮码入企”、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提供“上门服务式指导”……2026年以来,清远市坚持问题导向,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突破口,打出一套精准有力的“组合拳”。通过建章立制、亮码入企、证件清理、上门指导、赋能基层等系列举措,切实为企业减负、赋能、护航,全力打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建章立制、强化监督
为企业筑牢“防护网”
今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2026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方案》,明确6方面16点具体措施,常态化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3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清远市涉企“综合查一次”实施方案》,将25个执法部门的77项行政检查事项优化整合为23项联合检查事项,从源头破解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难题。
同时,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工作的公告》,自2026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亮码入企”工作。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涉企现场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电子执法证及其行政检查二维码,被检查人员可以扫描行政检查二维码,核实检查人员身份,下载检查通知,获取检查结果,并对行政检查情况进行评价。
为筑牢行政执法公信力,今年3月,市司法局启动全市行政执法证件专项清理工作,对不符合持证条件、调离执法岗位等人员进行全面清理,通过“自查体检”,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都持证上岗、资格合规。
创新服务、赋能基层
让执法有尺度有温度
清远坚持行政执法与创新服务融合,让执法更有温度。今年3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推行“企业安静生产期”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自5月起,每月1日至20日为“企业安静生产期”。在此期间除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得入企检查,让企业专注生产经营,真正实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为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降低违法风险,4月,市司法局起草《清远市行政执法“上门服务式指导”实施意见》,推动执法部门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风险预警、政策宣讲等“一对一”服务,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同时,推行行政执法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各部门梳理制定减免责清单、非现场执法事项清单,明确“哪些可免罚、哪些可轻罚、哪些可远程查”,让行政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是涉企执法的重要环节。4月底,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清远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导师清单(2026年版)》,组建最新导师队伍,为镇街执法提供专题辅导和线上答疑,帮助基层执法人员提升业务能力和规范水平,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同时,市直职权下放业务主管部门印发各自领域镇街行政执法事项执法教程与操作指引,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指导,进一步夯实基层行政执法能力。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深化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制度、强化队伍、提升服务,培育营商环境“软实力”,让企业家在清远投资放心、创业安心、发展顺心,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清远日报